投票拿手機拍照 北市1男違法
2016/1/16 16:03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6日電)台北市選委會今天表示,中正區投開票所下午有一名73年次男性民眾攜帶手機投票拍照,涉及違反刑法;另外,大同區投開票所則有名7旬老翁蓋錯總統選票而撕毀選票。
台北市選委會說,中正區1548投開票所下午2時10分時,有一名30餘歲男子投完票時,拿出口袋中的手機拍照,經現場選務人員發現,涉及違反刑法。
另外,大同區一投開票所下午2時25分時,也發生有一名7旬老翁自覺總統選票蓋錯人,因而發生撕毀選票事件。
市委會表示,士林區上午投開票所也有一名婦女因誤蓋私章造成撕毀選票事件,北市目前共計3件違規事件。
市委會說明,撕毀總統選票涉及違反總統、副總統選罷法規定,依法可開罰新台幣5000元至5萬元罰鍰;另外,民眾投票時禁帶手機及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違者將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3萬元以下罰金。105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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