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弱勢 彰縣調增獎學金金額
2015/9/10 16:39
(中央社記者吳哲豪彰化縣10日電)彰化縣政府教育處宣布,將自104學年度起調增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的金額以及名額,發放對象向下延伸到國小學童。
教育處表示,自強優秀獎學金原名為清寒優秀獎學金,調增後的金額成為新台幣5000元及8000元,名額也提高到570位。
為了鼓勵及肯定優秀學生,縣政府今天開記者會宣布調增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的金額和名額,參加記者會的有彰化縣長魏明谷、彰化縣議員賴岸璋、縣府教育處處長林明裕等人。
魏明谷說,為了照顧弱勢學童,縮短貧富差距,讓弱勢學生脫貧,決定自民國104學年度起,國小、國中及高中每位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提高到5000元,大專及研究所獎學金則提高到8000元,名額也增加到570位。
魏明谷表示,自強優秀獎學金原名為清寒優秀獎學金,他就讀國中的時候,曾經獲得領取200元清寒獎學金的資格,不過當初他不願意上台去領,都是事後才到學校領取獎金,時代在改變,縣府因此將清寒改名為自強優秀獎學金。
縣府教育處指出,只要戶籍設在彰化縣滿6個月以上且前一學期學業及操性兩者成績平均都在80分以上的公私立學校學生,凡依社會救助法核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等都可以申請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
縣府教育處表示,自強優秀學生獎學金將自104學年度起,增列國小學童220名,每名5000元;國中220名,金額由每名1500元加碼至5000元;高中、高職的名額為60名,金額由每名2500元加碼至5000元;大專名額為60名,金額由每名3500元加碼至8000元;研究所維持10名,金額由每名6000元加碼至8000元。104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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