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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達電裁員200人 新北將輔導就業

2015/8/31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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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蘇龍麒新北市31日電)新北市政府勞工局今天表示,日前接獲宏達電通報大量解雇計畫書,新店廠將裁減200人,新北市9月2日將前往了解勞資協商狀況,並輔導被資遣員工後續的就業媒合。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表示,28日接獲宏達電通報大量解僱計畫書,該公司新店廠目前僱用員工2912人,因業務虧損及緊縮,預計於10月31日裁減200人,所以於60日前主動通報。

勞工局表示,宏達電將協助轉介被解僱員工至其他公司就業,目前尚未收到部門及人員名單。

勞工局除了立即要求宏達電應於10日內與勞工進行協商外,並將於9月2日下午會同經發局、勞工局勞動條件科、就服中心,及中央北基宜花金馬分署就服中心人員,前往宏達電新店廠了解公司的勞資協商及資遣費給付狀況,並輔導被資遣員工的後續就業媒合,以保障勞工權益。

勞工局指出,先前勞工局已於8月14日由勞資關係科科長賴彥亨帶隊,會同勞動條件科、就服中心同仁聯合前往宏達電新店廠查訪,當時該公司表示「裁員以國外為主」,也還沒有國內資遣方案。

勞工局表示,根據「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2條規定,所稱大量解僱勞工,指事業單位有勞動基準法第11條所定各款情形之一、或因併購、改組而解僱勞工,且同一事業單位之同一廠場僱用勞工人數在500以上者,於60日內解僱勞工逾所僱用勞工人數1/5或單日逾80人。

勞工局指出,「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第4條及第5條還規定,解僱勞工60日前應將解僱計畫書陳報主管機關及相關單位及人員並公告揭示,且應即本於勞資自治精神進行協商。104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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