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駕車鬥毆 金警嚴辦
2015/8/29 17:41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金門縣29日電)金門縣最近發生一起超車糾紛,兩車駕駛相約到公園理論,其中一車駕駛以鐵管、球棒攻擊,導致另車駕駛多處受傷。警方以殺人未遂等罪嚴辦。
金門縣警察局今天表示,金湖分局27日下午近4時獲報,金湖鎮中正公園發生民眾打架事件,員警迅速派員到場處理,但現場民眾都已駕車離去。警備隊員警到衛福部金門醫院急診室查詢,獲知確實有民眾因打架而受傷就醫。
經金湖警方循線了解,這件鬥毆案件是因雙方行車超車糾紛引起。警方經調閱路口監視器影像,發現當天下午近4時,李姓民眾駕駛白色賓士自小客車行經桃園路金門酒廠路段高速行駛,並超越楊姓民眾所駕駛的黑色現代自小客車。
兩車沿桃園路、經武路、環島南路到市港路行駛,沿途有超速行駛、跨越雙黃線超車、駛入來車車道等危險駕駛行為,推算平均時速達102.42公里;後兩車停在市港路車道上併排停車,顯然已阻礙往來車輛通行權利。駕駛人下車在路上發生口角衝突,並相約到太湖中正公園理論。
兩車駕駛人在中正公園再次發生口角衝突,而楊姓駕駛以手機通知朋友3人前來助陣。雙方一言不和進而發生肢體衝突,而楊男等人以手持鐵管、鋁製球棒等攻擊李民,導致李男頭部、雙手及背部等多處受傷。
金湖分局警方當晚即傳訊相關當事人到案說明,兩車駕駛人危險駕車部分依涉嫌違反刑法第185條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偵辦,鬥毆者依涉嫌違反刑法第271條殺人未遂及277條傷害罪偵辦。
此外,兩車駕駛人相關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的超速行駛、跨越雙黃線超車、駛入來車車道等危險駕駛行為,警方將逐一製單舉發,以維護使用道路通行的大眾生命安全。104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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