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節能省碳 台北市產發局規定有3不
2015/6/11 19:12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11日電)為推商業節能減碳概念,台北市產發局規定有「3不」,包括冷氣不外洩、空調不低於攝氏26度、照明不用白熾燈,違者將依法開罰。
台北市產業發展局10日起依能源管理法第8條啟動宣導查核作業,公告管制的20類服務業及非公告管制行業營業場所有3不,其中一項「空調溫度不能低於26℃」,雖然立意良善,仍引發外界論戰,義美食品總經理高志明也批評,與起如此不如「調高商場電費」。
產發局公用事業科也公布取樣查核原則,量測取樣方式為供應空調樓層數15樓以下取樣1/3樓層、16樓以上取樣1/4樓層,單一空調空間面積150m2以下取樣2點,151~600m2取樣4點,601~1000m2取樣6點,1000m2以上取樣9點。
進行室內冷氣溫度量測時,以避開冷氣出風口、發熱源、冷凍冷藏開放展示櫃1至3m為原則,且每個受測空調空間之平均溫度須符合26℃之規定(容許誤差範圍為1℃)。
產發局強調,若有不符規定業者,將視違規項目給予30至90天改善期限,若仍未改善將依能源管理法第23條處新台幣2萬元至10萬元罰鍰。1040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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