里長盼增福利 民政局:建請中央修法
2015/5/27 15:47
(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7日電)大安區第2場次里長座談會今天在台北市政府舉行,有里長提議應比照公職發放三節禮金、退休金;民政局回應,根據中央法規里長並無此福利,但會收集意見建請中央修法。
104年大安區第2場次「市長與里長市政座談會」今天在台北市政府舉行,共16名里長出席、分提16案進行討論。其中光信里長朱雪璋希望研商「里長定位與里長退撫條例」,台北市長柯文哲也指示民政局檢討里鄰經費分配,並到各區公所辦理說明會,汲取各方意見。
民政局自治行政科長鄭朝元表示,根據中央法規「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第8條規定,里長因不具公務員身分,因此並沒有三節慰問金、退撫金。
鄭朝元也說,由於地方自治條例不能逾越中央法規,因此將匯集各里長意見,再跟中央溝通、建請修法。
針對回饋金經費分配,區域監督科長張世昌說,目前回饋金分為四大項,包括由環保局主責的焚化爐、垃圾掩埋回饋金,殯葬處的殯儀館回饋金及工務局衛工處的衛生下水道污水處理回饋金。
張世昌表示,每里的戶數、人數不同,且每項回饋金各有自治條例、法源依據有所差別,因此各里的分配當然不盡相同。
張世昌舉例,大台北地區共有北投、木柵、內湖等3處焚化爐,回饋金則是以各區焚化爐為圓心劃設同心圓,因此「越近的住戶領得多、越遠的住戶領得少」。104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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