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河市案契約書 北市:僅為建議
(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24日電)美河市案投資契約書曝光,疑有「建商吃肉、市府喝湯」情形;台北市捷運局聯開處長李政安今晚表示,投資契約書僅為建議,並非簽約內容。
媒體報導指出,前任台北市長馬英九核定的美河市案投資契約書曝光,日勝生建議北市府分回價值較低的商辦;接任的郝市府又在9次權益分配會議中確認分配比例,形成「建商吃肉、市府喝湯」,最後遭監察院糾正「高估建造成本、低估土地成本」。
李政安晚間受訪表示,一般徵求投資人時,必須提出建議書,包括對建物規劃、投資金額及權益分配建議,但僅作為參考,最後權益分配結果仍須視投資人和地主(即北市府)協商結果為準,契約書內也有載明。
他說,美河市案投資契約書僅為建議內容,並非簽約內容,民國97年才確定此案分配比例。
李政安指出,由於監察院提出糾正「高估建造成本、低估土地成本」,北市府目前也在和日勝生進行仲裁程序,求償追討新台幣逾76億元,3月將再進行第3次訊問會。
他表示,此案北市府分回且驗收完成空屋有664戶,商場部分還在複驗中,現正移交給台北市都發局進行後續招租。
台北市政風處長劉明武也表示,處內先前即查出美河市案鑑價資料不實,有數個版本,高估其鑑價成本,並將相關資料交廉政署及檢調處理,並起訴當時的聯開處長和科長,隨後也再和日勝生重新鑑價及仲裁。
劉明武說,馬、郝市府簽約時並未發現鑑價造假問題,且是依當時鑑價公司報告才做分配比例,不能說是馬、郝獨厚建商,但當時北市府所找的鑑價公司嚴謹度確實有檢討空間。
他指出,郝龍斌當時也認為此案權益分比例失衡,遲遲未核定,還退了7、8次,直到最後調高北市府比例才定案。另外,北市廉政委員會目前也正在調卷重新檢視此案,但進度尚未達要提出調查報告的階段。104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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