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地方兒童放鞭炮 需有家長陪同2015/2/18 09:31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中央社記者黃慧敏金門縣18日電)春節到了,金門縣消防局提醒民眾,未滿12歲兒童施放一般爆竹煙火應由父母陪同,違反者處新台幣3000元到1萬5000元罰鍰。 您所瀏覽的新聞已過查詢時效。建議您加入中央社付費會員找尋您要的新聞。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