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魚目混珠 警緝獲仿冒金酒
2015/1/28 13:32
(中央社記者黃慧敏金門縣28日電)金門警方查緝仿冒酒又有斬獲,警方發現犯嫌以新台幣150元製造高粱酒,貼上仿金酒商標再以約1250元賣出牟取暴利,已送辦。
金門縣警察局刑警大隊今天表示,接獲情資指出,大陸廈門市大嶝島免稅區內發現欣醇公司製造生產的「58度青山金龍陳年二鍋」瓶身上「4龍圖示」疑有侵害金酒公司已註冊的「雙龍圖示」商標權。經送請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協助鑑驗,認定侵權。
刑警大隊表示,縣警局經過數月調查發現,這款酒品是由花蓮縣鑫囍公司製造生產;蒐證完成後派員跨海到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及花蓮地院聲請搜索票,查獲青山金龍陳年二鍋58度、高粱酒商標標籤、未貼標籤白酒339瓶及空瓶1680瓶證物。
金門縣警察局刑警大隊大隊長洪俊義說,鑫囍公司陳姓犯嫌坦承,民國96年間接受潮鮮公司(與欣醇為同一公司)委託,以每瓶150元製造「青山金龍陳年二鍋58度」高酒粱,再將潮鮮公司提供的「4龍標籤」包裝箱、酒、瓶蓋,並以標籤張貼封緘,轉售到大陸沿海地區。
洪俊義表示,犯嫌利用金酒生產的金門高粱酒在大陸廣受歡迎與好評,以及大陸民眾對金酒商標認識不足,以每瓶人民幣245元,相當新台幣1250元高價賣出,牟取暴利。全案偵詢完畢,移送花蓮地方法院檢察署,嫌疑人已交保候傳。
金門刑警大隊表示,潮鮮公司在95年向經濟部註冊「4龍標籤」遭駁回,但丁姓負責人仍以這個標籤委託彰化勝品公司和花蓮鑫囍公司生產高粱酒,銷售到大陸各地,包括山東、蒙古。丁嫌已在去年12月遭捕並被起訴。104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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