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子公司遭罰 不繳款將失加州執照
2016/1/15 17:25
(中央社華盛頓14日綜合外電報導)由於未能及時針對主管機關提問交出完整報告,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California Public Utilities Commission)今天對Uber子公司處以760萬美元罰款。
法新社報導,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同時指出,Uber子公司Raiser-CA藐視規定,有30天期限可繳交罰款,否則就取消其在加州的營業執照。
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的新聞稿指出,委員會對Raiser-CA提出的疑問包括,是否各區叫車都會得到類似回應,以及殘障人士是否叫得到車。
加州公共事業委員會表示,他們想確定,相關服務提供的方式是否安全以及「是否一視同仁以使人人叫得到車的機會均等」。
根據今天晚間所發出的聲明,Uber表示,對於這項裁決感到失望並誓言上訴。
Uber堅稱,已提供所有不影響乘客與駕駛隱私的資訊。(譯者:中央社許湘欣)105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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