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眾院委員會通過不歧視台灣法案 挺台加入國際貨幣基金

(中央社記者鍾佑貞華盛頓6日專電)美國眾議院委員會昨天通過「不歧視台灣法案」,要求支持台灣加入國際貨幣基金(IMF)。提案議員金映玉指出,台灣不需要是聯合國成員才能加入IMF。事實上,科索沃並非聯合國一員,但已經是IMF成員超過十年。
聯邦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昨天下午通過由共和黨籍金映玉(Young Kim)及民主黨籍葛林(Al Green)共同提出的「不歧視台灣法案」,呼籲美政府支持台灣參與IMF涉及台灣經濟及金融政策的定期監管活動、提供台灣民眾在IMF的工作機會,及讓台灣接受IMF技術援助與培訓。
眾議院挺台大將金映玉於表決後指出,美國長期以來支持台灣加入不需要國家主權資格的國際組織。美國也主張,在無法成為會員的情況下,台灣的聲音仍應被聽見。這項原則在共和黨與民主黨政府間延續了數十年,並且已多次在國會通過的法案中獲得重申。
「我的法案非常直接。它要求美國財政部在IMF內執行我們的台灣政策」。
她指出,IMF致力推動貨幣合作、匯率穩定及促進國際貿易成長,卻「將台灣這樣的經濟強權排除在外」,實在荒謬。
金映玉說,台灣是美國前十大貿易夥伴之一,擁有全球第5大外匯儲備,儲備規模超過巴西、南韓、墨西哥,甚至除了瑞士以外的所有歐洲國家。台灣經驗可供IMF的業務參考。
「而當前,中國透過不透明的海外貸款及不與其他債權人合作的方式,對IMF的運作造成威脅」。金映玉表示,因此美國必須確保IMF聚焦有效的國際合作,這代表IMF應該對台灣等能對IMF的使命做出重大貢獻的可能成員抱持開放態度。
她提到,推動台灣成為IMF成員,將為台灣加入其他國際金融機構鋪路。例如,世界銀行要求想加入的國家必須先擁有IMF的會員資格。此外,參議院外委會的兩黨議員支持台灣加入美洲開發銀行(Inter-American Development Bank),而這也將在台灣加入IMF後成為可能。
法案列舉台灣應加入IMF的數個原因,包括台灣雖非IMF成員,但已是世界貿易組織(WTO)、亞洲開發銀行(ADB)及亞太經濟合作會議(APEC)的一員。
此外,法案指出,台灣關係法明定,「本法不得解釋為支持將台灣排除或驅逐出任何國際金融機構或其他國際組織。」
根據法案,聯合國(UN)承認中國後,台灣仍在IMF保有會員資格9年,且1980年IMF接納中國入會後,仍允許16名台灣籍員工繼續任職。美國時任IMF執行董事克勞斯(Sam Y. Cross)代表美國政府表態支持「台灣與IMF保持某種形式的關係」。
「不歧視台灣法案」出了委員會後必須獲眾議院全院通過,參院再通過文字一致的版本,送交白宮交由總統川普簽署,才正式生效。(編輯:陳承功)1140307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