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會約聘僱調薪 114年起月薪3萬2500元
2024/12/24 16:47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24日電)配合政府加薪引擎政策,行政院政務委員、公共工程委員會主委陳金德今天宣布,民國114年起,工程會勞務承攬及一般約用人員薪資新台幣2萬7800元調升至3萬2500元,超過行政院要求的高於基本工資1.1倍。
行政院長卓榮泰10月底主持經發會委員會延續會議,拍板8項創新對策力拚提高薪資,其中包含要求政府約聘僱月薪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
陳金德今天在媒體餐敘時表示,為配合政府政策,114年起,工程會勞務承攬及一般約用人員薪資將由今年的2萬7800元調升至3萬2500元,已超過最低工資(3萬1449元)的1.1倍,至於經費部分,則將從既有預算勻調支出。
工程會也透過新聞稿指出,近期將修正發布採購契約範本,明定廠商派駐至機關履行契約的派駐人員,以及全職從事政府採購案人員,薪資應高於最低工資的1.1倍。而為鼓勵廠商自主替員工加薪,工程會提到,將調高「評選(審)委員評分表(評選項目含廠商企業社會責任CSR指標)」範本員工薪資給分標準。
工程會提到,在採購契約範本明定機關招標時填載派駐人員薪資(報酬)及全職人員薪資應高於最低工資1.1倍的數額,及未填載或填載的數額未高於最低工資1.1倍時以最低工資1.1倍計,派駐人員薪資如按日及按時計酬者,也應高於每小時最低工資乘以工作時數的1.1倍,以具體行動要求得標廠商落實加薪。
工程會還說明,為鼓勵廠商自願調薪高於最低工資1.1倍,將同步修正CSR範本員工薪資給分標準,員工薪資超過機關刊登招標公告日的勞動部公告最低工資1.1倍,評選時即可獲得加分而增加得標機會,來鼓勵得標廠商自願調薪。(編輯:張若瑤)113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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