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發基金調查委員會運作至明年4月 詢問時不得脅迫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18日電)立法院國發基金不當投資調查委員會今天通過運作要點,明定委員會調查期間自今天起至明年4月30日,但得決議延長。委員會必要時得舉行聽證會,詢問相關人員時需態度懇切,不得有強暴脅迫。
立法院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今天排定討論「國家發展基金不當投資暨管理失職調查委員會運作要點」草案。
不過,會議一開始確認議事錄時,民進黨立委鍾佳濱、莊瑞雄輪番發言,並質疑當時民進黨團早已遞案,改派民進黨立委王義川更換民進黨立委柯建銘,但第一次會議時的主席、國民黨立委吳宗憲卻剝奪王義川參與權利,這連帶影響民眾黨立委黃國昌擔任調查委員會召委的效力。
面對民進黨立委質疑,黃國昌多次重申,吳宗憲主持的第一次委員會是12月2日,民進黨團改派王義川的發文日期是12月4日,這些都列入立法院會13日的報告事項,但當天院會沒有任何立委提出異議。他收到議事處函文後,今天發出的會議通知是發給王義川,不是發給柯建銘。
但鍾佳濱仍主張議事錄錯誤,並提案要求移除錯誤部分,例如不應登載王義川為列席委員,應為出席委員。彼時民進黨團也早已提出更換立委,所以柯建銘不應出現在請假欄位。
經過1個多小時爭辯,國民黨立委提出停止討論動議,並要求處理鍾佳濱所提的議事錄修正案。不過,當召委黃國昌裁示表決處理時,民進黨立委紛紛離席,並未在表決時投贊成,最後委員會以0票贊成、5票反對否決鍾佳濱提案。
隨後,委員會確認議事錄,在場沒有立委表達異議。進入討論事項後,國民黨立委林思銘等人提出調查委員會運作要點,經黃國昌逐一確認現場每位國民黨立委意見後,委員會無異議通過。
根據運作要點,委員會會議須有1/3立委出席方得開會,決議則須達出席立委過半數同意,當出席立委不足3人時不得議決,必要時得召開秘密會議。
運作要點明定,當調查委員會詢問相關人員,詢問需出以懇切態度,不得有強暴、脅迫或以其他易導致心理強制的狀態,並不得強迫證人為不利己供述,並告知證人有拒絕證言的權利及事由。接受調查詢問的人員當據實答復,絕無匿、飾、增、減。
運作要點明定,委員會調查期間自民國113年12月18日至114年4月30日,但經委員會決議得延長,並於必要時依照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舉行聽證會。
運作要點明定,聽證會終結後15日內應提出聽證會報告,而調查委員會應於調查終結後30日內,向院會提出調查報告及處理意見。(編輯:張若瑤)1131218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