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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發署公務員輕生案 監院:函詢勞動部移交相關事證

2024/11/20 14:28(11/20 16:34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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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0日電)勞動部勞發署員工輕生案,遭質疑懲處過輕。監察院今天說,深表遺憾痛心,多位監委表示關切,依監察法規定辦理中,正進行「函詢」,請勞動部將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移交監察院處理。

行政院新莊聯合辦公大樓的北分署4日有勞發署公務人員輕生,疑因遭受長官(北分署長謝宜容)職場霸凌所致。勞動部昨天公布行政調查報告,但輿論質疑懲處過輕。

監察院透過新聞稿指出,案發後有多位監察委員表示關切並進行登記,已依監察法相關規定程序辦理中。依監察法第30條規定,本案正進行「函詢」階段,已2度發函請勞動部就本案相關事證、行政調查報告等,移交監察院處理。

監察院表示,「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宣示,人人享有安全衛生工作環境的權利,對於工作者在工作環境中應享有人身安全與健康。針對職場霸凌部分,國家人權委員會在研析後,納入兩公約第4次國家報告獨立評估意見。(編輯:翟思嘉)1131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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