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行政總處:颱風假因地制宜 應由地方政府宣布
2024/11/1 15:45(11/1 16:38 更新)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日電)颱風假是否由中央統一宣布的討論再起,行政院長卓榮泰今天指颱風假實施必須因地制宜,也行之多年;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則表示,考量各地區差異,加上避免緩不濟急,停班課仍應維持由地方政府宣布。
颱風凱米、山陀兒、康芮在今年陸續襲台,也讓颱風假怎麼放、由誰宣布再次引發討論。行政院長卓榮泰上午在立法院受訪時表示,颱風假依照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由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這套制度也行之多年,有相當的機制。
颱風假停班停課標準
根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權責機關(縣市長)可因風災發布停止上班及上課,相關參考基準如下:
- 風力:颱風暴風半徑於4小時內可能經過的地區,其平均風力可達7級以上或陣風可達10級以上
- 雨量:依據預報或實際觀測,(未來24小時)降雨量達各縣市停止上班上課雨量參考基準,且已致災或有致災可能時。各縣市山區、平地基準各有不同
- 其他情況:風力或降雨量未達上述基準的地區,因受地形、雨量影響,致交通、水電供應中斷或供應困難,影響通行、上班上課安全或有致災可能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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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人事總處則對中央社記者表示,民國83年10月時,考量各轄區地形地貌、交通、人口及致災區域的差異,各地方政府於颱風警報時,依照災害防救法開設災防中心,為能因地制宜並結合地區災害防救中心功能,將通報權責機關修正為各地方政府。
人事總處說,今年7月底也曾開會討論颱風假發布事宜,當時決議維持現有機制,也就是各地方政府就共同生活圈應針對發布結果及時機進行協調聯繫,並得授權所屬區長、鄉長、鎮長、市長發布。
人事總處強調,是否停止上班、上課是各地方政府依氣象署提供資料,因地制宜並考慮一日共同生活圈所為的決定,中央尊重。
人事總處官員則說,颱風假制度已經運行20年,加上地方政府最了解當地情形,應該維持現行做法,目前也有提醒各地方政府不用全縣市都一律放假,可以依照實際情形,將影響劇烈的鄉、鎮個別處理。
官員說,如果停班課真的由中央宣布,等同要從末梢先蒐集資訊,再一路報回中央,時間上反倒可能延遲停班課的發布時間,增加風險。(編輯:林興盟)113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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