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7員工涉圖利廠商被判刑 前台鐵台東工務段長遭彈劾

2024/10/30 17:19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30日電)台鐵民國107年辦理花東電氣化計畫工程招標案,7名員工涉不實驗收、圖利廠商被判刑。監察院今天說,原台鐵局台東工務段前段長楊志斌顯有督導不周,監察院通過彈劾,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民國107年代辦鐵道局東工處「花東電氣化計畫」台東線砸道工程招標案,辦理採購案的台鐵廖姓員工涉嫌於驗收時放水,圖利得標廠商不法利益約百萬元。

監察院透過新聞稿表示,楊志斌任職原交通部台灣鐵路管理局(現改制為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工務處台東工務段長期間,辦理「代辦鐵道局東工處『花東電氣化計畫』台東線砸道工程」採購案,未依契約規定履約地點施工,導致路線隔斷申請與契約施工路段不同。

監察院說,在未實際對施工成果進行檢查下,用內容不實砸道檢查紀錄等文件辦理計價,由承商取得工程全部價款,違反政府採購法圖利承商,所屬台東工務段7名員工,經一、二審刑事判決有罪。

彈劾案文指出,楊志斌身為段長,對於工務上實施事項,應監督所屬切實遵行規定,但所屬7名員工都因本採購案遭判決有罪,楊志斌顯有督導不周。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監察院表示,楊志斌因審核不實,而有履約管理失當及結算驗收欠妥等疏失,明確違反政府採購法規定,影響機關形象,違法失職情節重大。監察院10月8日審查監委葉宜津、浦忠成提案,通過彈劾楊志斌,全案移送懲戒法院審理。

據監察院公告的彈劾案審查決定書,本案以12票成立彈劾、1票不成立。監委林盛豐附具決定「不成立」的理由,是因楊志斌屬監督責任,且已有懲處,違失情節輕微,無懲戒必要。(編輯:翟思嘉)113103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