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有條件合憲 柯建銘:尊重解釋盡速完成修法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0日電)針對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天宣判有條件合憲。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說,尊重大法官解釋,判決認定應修法部分,民進黨團將積極推動修法,也期許立法院各黨團尊重憲法法庭判決,在民主憲政價值下共同努力。
社會矚目的死刑釋憲案,憲法法庭今天做出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刑法以死刑為最重本刑部分,僅適用犯罪情節屬最嚴重,且刑事程序符合憲法最嚴密正當法律程序要求的情形合憲。
對此,柯建銘以「尊重大法官解釋,盡速完成相關修法」為題,在臉書撰文指出,就像民進黨團歷來主張,司法獨立為法治國原則重要內涵,應尊重憲法法庭的判決,這是民主國家的根本,也應該是全體台灣人民的共識。
柯建銘說,這次判決將以往最高法院實質上配合兩公約所設立各項「情節最嚴重之犯罪類型」判斷標準,明確提升至憲法層次,為台灣設定更為明確、共通的死刑標準,實質鞏固司法者於判斷是否採用死刑時,應以最謹慎的態度為之。
柯建銘表示,這次判決也將審理死刑程序提升至「最嚴密之正當法律程序保障」(Super Due Process),包括受辯護權提升、第三審言詞辯論要求、量刑為死刑須經合議庭法官一致決、責任能力、訴訟能力、就刑能力等要求,並同時就個案申請人的救濟部分為論斷,明確彰顯司法者於判斷是否採用死刑時,應以最嚴格的程序為之。
柯建銘指出,作為民主國家,堅守人權價值、維護民主法制是台灣唯一的路。這次判決所傳達給大眾的理念是「人權必須進步、社會必須持續凝聚共識」,無論支持死刑或反對死刑,作為台灣人民,大家都應該認同這次判決對人權的關懷、對民主的尊重。透過持續溝通、持續對話,這個國家不斷的在進步。
柯建銘說,相信一次一步的把每一步走穩,一次一次的凝聚起這個國家人民的共識,會讓台灣人更信任台灣,讓台灣的價值更加堅韌。
柯建銘指出,民進黨團從未忘記使命,必須持續闡述民主憲政價值、竭盡所能的進行社會溝通,就這次判決認定應修法部分,民進黨團將遵循判決意旨,積極盡速推動修法。(編輯:謝佳珍)1130920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