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營擬修法核電延役 反核團體籲先補強核安法令
(中央社記者張雄風台北9日電)藍營立委預計明天排審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法。反核團體今天表示,放寬核電延役前,應先補強核安相關法令,並完整檢查;而立委也應要求經濟部、台電公司對核電延役成本進行報告。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預計明天由國民黨召委柯志恩排審「核子反應器設施管制法」修法。
民團台灣公民陣線、全國廢核行動平台今天上午舉辦「反對立院不顧老舊核電風險 草率修法為核電延役解套」記者會,呼籲立法院不應罔顧人民安全、草率修法,並預告今天下午6時30分將於立法院旁舉辦抗議晚會,反對擁核法案在立院闖關,為老舊核電延役解套。
台灣蠻野心足生態協會專職律師蔡雅瀅表示,討論核電延役修法前,應先補強核安法制破網,包含「核子損害賠償法」重大天災免責、最高賠新台幣42億元的條款,應先修法刪除最高賠償上限。
另外,台灣核子事故緊急應變區僅核電廠半徑8公里,遠低於日本福島核災實際疏散範圍,應修改「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合理擴大應變區至少半徑30公里。
蔡雅瀅指出,應推動「高放射性廢棄物 選址暨處置條例」相關立法,並檢討「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及相關子法,直接面對核廢料處理問題。
全國廢核行動平台發言人崔愫欣表示,台電公司也沒有對外說明核電延役需要花費的時間、經費,目前公開訊息僅有2014年的新聞資料;立委至少應該要求經濟部、台電公司對核電延役成本進行報告。
此外,崔愫欣說,核安會也應該說明風險評估,如老化設備更新、結構補強等;加上核一、二、三之前都有故障事件,核安會應對外說明,比照國際規範在延役的管制上到底有哪些評估。
崔愫欣表示,就算法案送出委員會,甚至修法通過,經濟部、核安會仍有相關的行政程序,並不是修法過就馬上延役。她強調,不接受進行檢查時就延役,「邊開車邊修車」在安全上完全不能接受,國際上也沒有這樣的狀況。(編輯:李亨山)113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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