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俊宏涉性騷 教育部青年署接檢舉未調查遭監院糾正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19日電)監委葉大華今天表示,前台南市政府副發言人易俊宏長期擔任兒少培力活動講師,涉犯多起性騷擾未成年案,教育部青年署接獲檢舉時,未立即啟動調查,輕忽場所管理人防治責任,遭監察糾正。
監察委員葉大華、紀惠容透過新聞稿表示,易俊宏從民國107年起,長期藉由擔任政府或學校的兒少培力活動或營隊講師機會,涉犯性騷擾男性青少年學員,並在110年間遭人向教育部青年署舉發。
調查發現,當時青年署人員並未依性騷擾防治法啟動調查,並仍持續讓易俊宏參與培訓活動。直到111年5月由民間團體公開揭發易俊宏涉犯性騷擾案後,教育部才啟動專案調查,清查後發現曾遭易俊宏直接性騷擾者至少7人,且部分受害人為兒少。
監委指出,由於青年署人員長達1年期間未積極處理,顯欠缺性平法紀觀念,對行政程序認知有誤,導致未能立即阻斷後續產生潛在受害人的可能性,經教育部專案清查後,議處署長等5名違失人員。
監委說明,教育部身為性別平等教育法主管機關,青年署人員卻在案發時,錯失糾正補救及預防時機,嚴重傷害政府形象及信譽,核有違失。監察院通過2人所提調查報告,糾正教育部青年署。
監委指出,易俊宏的行為經受害人提出性騷擾申訴後,台南市政府認定性騷擾成立,並核予易俊宏申誡2次及裁罰新台幣3萬元。教育部雖已專案調查認定易俊宏性騷擾多人成立,卻因易俊宏非教育人員,無從在各類不適任人員通報查詢系統或資料庫被勾稽與掌握。
監委解釋,現行兒少工作者態樣多元,包含短期性課程或營隊活動的講師、業師,如何審慎過濾不適任人員,杜絕可能風險,亟待衛福部會同教育部研議,並可考量參酌澳洲兒童工作證制度,以建置兒少及青年安全參與環境。
監委強調,易俊宏在相關調查中,曾自承被投訴性騷擾許久,但都不以為意,明顯欠缺對性騷擾的正確認知,形同性騷擾慣犯,且易俊宏仍未實際向受害人道歉,甚至藉臉書發文再次權勢施壓及傷害受害人,也未針對監察院詢問答復,難認易俊宏有悔悟之心。
監委表示,據衛福部統計,兒少性騷擾案件中,男性受害人數占整體通報人數近2成、加害人為男性比例占近5成,顯示男性同性間性騷擾行為並非少見,監察院促請衛福部與教育部就同志青少年性騷擾防治議題,確實檢討改進。(編輯:張若瑤)113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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