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批催討停車費成效差 北市府持續追討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8日電)議員鍾沛君指出,北市針對管轄的停車場及路邊停車費催收不力,如去年度僅討回400萬餘元,認為成效差。停管處今天表示,繳費率達9成5,會持續透過各種管道催討。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鍾沛君透過質詢資料指出,向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調資料發現,累積至去年度積欠停車費和路邊停車費共新台幣2700萬餘元,但僅討回400萬餘元,經強制執行未繳和移送金額仍有2300萬餘元。
她說,監察院曾糾正北市府停管處的執行成效不佳,實際成效有限,造成市庫負擔,停管處在民國106年曾公布停車費催收款及呆帳處理要點,要求欠費達300元以上的車輛,可依規費法、行政執行法等規定移送強制執行。
鍾沛君表示,停管處催繳不力成為台北市政長年沉痾,資料顯示,停車場和路邊停車費在近5年未繳情況嚴重,如108年積欠2000萬餘元,至今有900萬餘元未討回。
她說,經詢問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得知,不少車主就算收到催繳信也不繳費,且市府調積欠停車費車主的財稅資料,許多人名下無財產可移送,顯見補繳意願低,行政執行實際成效有限,要求提出更精進作為。
停管處回應,停車費在繳費期限內到繳率平均約95%,經透過平信、掛號等程序後,約99.5%停車費已繳納,剩餘未繳停車費,達行政執行署收件門檻300元後,就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
停管處表示,經強制執行後,40%車主會繳費,剩餘未繳欠費的車主,經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市府取得債權憑證,每年會定期調查車主名下動產或不動產,評估是否具符合行政成本,若查有財產會再移送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取回停車費。
停管處指出,至於去年欠款2700多萬元,待強制執行後,預期還款金額會上升,會持續透過各種方式催繳,呼籲欠費車主別心存僥倖,並向中央反映,針對欠費車主應禁止讓車輛異動過戶。(編輯:張銘坤)113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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