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士檢逾期上訴致北市議員林杏兒當選確定 書記官記過懲處

2024/5/10 09:35(5/10 10:40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林杏兒。(中央社檔案照片)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林杏兒。(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10日電)士林地檢署對國民黨台北市議員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一審敗訴,因書記官收文疏失導致逾期上訴,遭高等法院駁回確定,日前高檢署同意士檢對書記官予以記過1次的懲處。

全案起於,前國民黨中常委蕭景田等人為求林杏兒當選,涉嫌行賄多名里長候選人。士林地檢署先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林杏兒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另依選罷法投票行賄罪等起訴蕭景田等人。

士林地方法院去年7月14日就當選無效之訴做出一審判決,認為林杏兒並未知悉及授意蕭景田涉行賄,士檢舉證不足,判士檢敗訴。士檢上訴,二審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認為士檢上訴晚1天,裁定駁回上訴確定。

法務部隨後督導台灣高等檢察署查明事實,案經高檢署行政調查後認定,由於林杏兒當選無效之訴的一審判決書,去年7月18日由士檢收判,因承辦收文的書記官處理文件數量過多,遲至7月20日才蓋上收文章。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檢察官誤認本案上訴期限至8月9日屆滿,但確切上訴期限為8月7日,因此認定收發過程有疏失,沒有不當外力介入。

士檢於案發後,積極改善精進收文業務流程,並調離此名書記官的職務,依照法務部及所屬各機關人員共同獎懲標準表、獎懲案件處理要點等規定,提報地檢署考績委員會,把懲處決議函報高檢署審查,日前高檢署審查同意予以記過1次的懲處。(編輯:方沛清)1130510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