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團提國會改革草案 藐視國會最重關3年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台北4日電)國民黨團今天提出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對於藐視國會的罰則,國民黨團提案指出,被質詢人質詢的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也不得作虛偽不實的陳述,違反規定且情節重大者,經院會決議送司法機關,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30萬元以下罰金。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上午召開黨團大會,討論國會改革相關法案。國民黨團總召傅崐萁在會後受訪表示,多數民眾殷切期望國會改革,包括聽證、調查等相關的職權,讓國會能承載民意,做好相關監督的工作,今天經過黨團會議討論,會正式提出版本。
根據國民黨團的國會改革法案,內容分別為立法院正副院長記名投票、強化人事同意權審查暨記名投票、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國會調查權、聽證權及藐視國會罪、偽證罪等。
針對藐視國會的罰則,國民黨提案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國民黨團提案指出,被質詢人質詢的答復,不得超過質詢範圍,除對國安有立即明顯的危害,或依法應祕密的事項,不得拒絕答復、提供資料、作虛偽不實陳述或有其他藐視國會的行為。
國民黨團提案指出,違反規定者,由主席或質詢立委提議,出席委員1/5以上連署或附議,經院會決議,可處被質詢人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者,得按次連續處罰。情節重大者送司法機關,可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30萬元以下罰金。
對於總統國情報告常態化,國民黨團提案修改立法院職權行使法,明定總統應於每年2月1日前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書,並於3月1日前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新任總統應於就職2週內向立法院送交國情報告,並於1個月內赴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
國民黨團提案指出,立委在總統國情報告完畢後,可以提出口頭或書面問題,立委進行口頭提問時,總統應接受即時詢答,相關發文時間、人數、順序、政黨比例等事項,由黨團協商決定。如果立委提出書面問題,總統應於7日內以書面回覆。
另外,在強化人事同意權審查暨記名投票的部分,國民黨團提案,立法院依規定進行人事同意權審查期間,不得少於1個月,且應於審查過程中舉行聽證會,邀集相關學者專家、公民團體及社會公正人士共同參與審查,並在院會以記名投票表決。(編輯:蘇志宗)113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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