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國會2/1展開 民團籲訂融資公司法列優先法案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25日電)新國會將在2月1日上路,卡債受害人自救會等團體憂心新型態融資債務,變相讓債務人陷入以債養債、超貸陷阱,衍生金融亂象,今天呼籲儘速制訂「融資公司法」,列為新國會優先法案。
包括卡債受害人自救會在內的多個團體,今天在立法院中興大樓召開記者會指出,非銀行的融資公司推出各種毫無徵信的貸款,包括機汽車超貸、手機貸、商品貸以及先買後付等,估計借貸額度已超過新台幣數千億元,借貸遍及各年齡層,其中還有中學生。不少融資公司營運遊走於法律邊緣,如果不及時立法,債務問題恐將惡化,引發債務風暴。
記者會上,卡債受害人自救會等團體共同呼籲,希望行政院儘速提出融資公司法草案,並盼新國會將此列為優先法案三讀通過。
談及融資公司法草案的內容,卡債受害人自救會顧問、台北律師公會債務清理委員會主委林永頌指出,內容應包括融資公司應經主管機關許可才能營業、融資公司負責人及經營者應限制資格、融資公司應成立公會建立自制的機制、融資公司借貸之前應先徵信及借貸金額應有上限、融資公司債務催收應合法妥適等。
林永頌也呼籲,行政院應要求銀行及融資公司過年期間停止催債,司法院應盡力宣傳債務更生及清算的制度。
卡債受害人自救會顧問、輔仁大學社會學系副教授吳宗昇說,必須慎防發生債務風暴。他質疑,估計融資公司已經放出去幾千億元的貸款,但這部分迄今卻是「無法可管」,到底隸屬經濟部或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業務,目前沒有單位可以管。
吳宗昇表示,有些融資公司貸款,甚至已經與詐騙結合,假買賣真貸款;政府應儘速立法解決融資公司管理的問題,融資公司要有法律管理,而不是無法可管。
此外,債務人陳小姐在記者會上現身說法,敘述自己也曾經受騙陷入債務困境,她感謝在社工、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以及透過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的更生程序走出困境,她呼籲如果有還債困難,可以透過消債條例更生或清算解決。(編輯:楊凱翔)113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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