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年度工作檢討會 陳菊:當弱勢民眾靠山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8日電)監察院今天舉行112年度工作檢討會議,說明調查、糾舉等績效。監察院長陳菊說,期勉監委續強化推動人權保障,讓監察院更貼近民眾需求,充分發揮功能,當弱勢民眾的靠山。
監察院今天舉行112年度工作檢討會議,報告112年度院務工作,以及調查、糾舉、收受民眾書狀等職權行使績效。
陳菊致詞時說,第6屆監委就任後嚴謹自持,堅守職責,監督政府施政,並檢視各項政策對人權所帶來的影響與挑戰,進而促進清廉、善政及人權保障,展現監察院對國家社會的價值與貢獻,感謝監察院全體在過去一年的付出。
她表示,面對新的挑戰與議題,期許監察院新的一年能夠持續精進作為,也期許這屆監委在未來3年的任期共創新局,續強化推動人權保障工作,讓監察院職權功能更貼近人民需求,充分發揮監察職權功能,當弱勢民眾靠山。
監院今天回顧去年度院務工作,包含強化陳情業務的經驗分享及研析、持續推動宣導及執行陽光四法、逐步強化對外資訊服務韌性、完成穹頂修復工程、建置數位化會議室,以及出席國際監察組織澳紐及太平洋地區(APOR)年會及伊比利美洲監察使聯盟(FIO)年會,分享監察制度實踐經驗等。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說,未來將繼續精進相關行政作為,如持續研修監察法制及相關法規,並發揮人力及資源效能,提升院務及行政品質;維護古蹟永續使用,精進各項節能措施,以及深化國際監察交流,強化互動情誼等。
監察院112年度職權行使績效部分,112年收受民眾書狀1萬6418件,需進一步查處案件為2156件,其中司法及獄政類占37.4%;核派調查案件計317案,其中自動調查案195案、委員會決議調查110案、院派調查12案;去年共成立糾正案98案、函請改善案245案,各機關函復處理結果,行政機關自行議處人員達119人;糾舉案2案,糾舉2人,彈劾案20案,彈劾36人。
另外,審計部去年函報機關人員有關財務上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上行為、效能過低及未盡職責情事等案件的處理情形報告案,計165件,其中據以派查有20件;審計部提供函報案件,或監察院引據該部審核資料成立糾正、糾舉及彈劾案,計23件。
此外,去年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計1萬1361件;112年受理各機關團體迴避彙報前一年度迴避情形計1608件;另受理政治獻金會計報告書之申報計1806案,112年廉政案件裁罰處分計48件。(編輯:張均懋)113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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