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總統立院國情報告 賴清德:憲法明定 沒有問題

2023/10/31 11:59(10/31 12:40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31日電)藍白30日政黨協商會後提出總統應赴立法院國情報告等共同聲明,副總統賴清德今天表示,總統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憲法、法律都已明定,沒有問題,若立法院邀請,當然前往。

副總統賴清德今天出席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主辦 「國際星空聯盟飛行員協會ASAP執行理事會議 」,接受媒體聯訪時,針對藍白協商昨天達成共識中有關總統應赴立法院國情報告,他表示,其實這個依照憲法、法律都已經有明定,「這部分沒有問題」。

他並說,之前之所以總統沒有到立法院進行國情報告,完全是因為立法院的朝野協商並沒有獲得一致共識,也從來沒有由立法院發出對總統的邀請,所以沒有辦法成行。

賴清德說明,憲法增修條文第4條已經明定,立法院在集會期間得邀請總統做國情報告,這表示發動的機關是立法院,如果當選總統,「立法院有邀請的話,當然我一定會應立法院的邀請到立法院來」。

他還說,增修條文也有明定,總統進行國情報告時,如果立法委員有希望進一步了解的地方,總統也得就立法委員所希望了解的部分再做進一步的補充報告。(編輯:陳清芳)112103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