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一級毒品判無期部分違憲 國民黨:大法官不符期待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台北14日電)憲法法庭11日做出112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認為販賣第一級毒品罪者,一律以無期徒刑為最低法定刑部分違憲。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表示,大法官的意見不符合當前社會期待,黨團主張不宜修正。
現行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規定,販賣第一級毒品者以無期徒刑為最低法定刑。但司法院憲法法庭11日作出112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認為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罪,一律以無期徒刑為最低法定刑,不符憲法罪刑相當原則,牴觸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要求應自本判決公告之日起2年內,依本判決意旨修正。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召開「憲法法庭的禮物!販毒輕判,反毒打假球!」記者會,黨團總召曾銘宗、首席副書記長李德維以及立委林思銘、賴士葆共同出席。
曾銘宗指出,毒品危害令人深惡痛絕,國民黨團立場認為,鑒於目前國內毒品滲入校園,危害社會更形嚴重,維持現行嚴刑重罰有其必要,大法官的意見,不符合當前社會期待,國民黨團不接受大法官的意見,黨團主張該項規定不宜修正。
曾銘宗表示,建議維持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相關規定,不宜修正,屆時就算行政院將修法草案送到立法院審議,國民黨團也會強力反對。
具有律師專業背景的林思銘指出,毒品危害甚大,是萬國公罪,全世界民主國家都在積極反毒,而在整個毒品生態鏈中,販毒是毒品供應源頭,要防制毒品就要從最上游的販毒源頭開始打擊。想要徹底截斷毒品對社會的危害、打贏毒品戰爭,需要行政部門和司法系統共同努力,勿輕縱毒販。
李德維表示,毒品氾濫問題是社會關注的焦點,尤其是對國中、高中、高職校園造成的危害越來越嚴重,許多家長憂心不已;所有國民黨立委都希望行政院和法務部必須好好思考,如何因應憲法法庭做出112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
賴士葆質疑,憲法法庭做出112年憲判字第13號判決形同「拯救毒販」,講白了就是未來修法之後沒有死刑、無期徒刑要減刑,不符合當前社會期待。(編輯:張若瑤)112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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