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年改節省1600億挹注退撫基金 改善收支失衡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7日電)銓敘部今天說,年改節省經費挹注退撫基金,截至民國111年底累計新台幣1600億元,有效改善退撫基金收支失衡情形;退撫新制對公務員仍有相當程度吸引力,也不會引發公務人員跳船潮。
銓敘部透過新聞稿表示,媒體昨天報導,107年進行年金改革以來,節省的公帑沒有想像中顯著,折損投入公務員人力行列的意願;退撫新制個人專戶制儲金,對新進或年資淺的公務人員較無保障,恐引發公務人員跳船潮。
銓敘部說,政府從107年7月1日起,實施各項公務人員年金改革措施,主要目的是為了使公務人員的年金制度設計趨於合理,並確保退撫基金財務穩健。
銓敘部指出,依照軍公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律規定,政府年金改革所節省的退撫經費支出,應全數挹注退撫基金,從107年7月1日起至111年底,累計節省退撫經費支出挹注退撫基金,金額累計1600億元。
銓敘部說,透過逐年合理調整退休所得等年金改革措施,公務人員退撫基金用罄年限,已有效延後至140年,確實已達成退撫基金得以維持一個世代(25年到30年)財務穩健的階段性改革目標。
銓敘部表示,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適用對象是112年7月1日以後的初任公務人員,並不適用現職公務人員。因此,對於現職年資較淺的公務人員而言,退撫權益不致於因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的實施,而受影響。
銓敘部說,對於適用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的初任公務人員,採行兩層年金保障,第一層公保年金,採確定給付制可支領終身;第2層採確定提撥制,可自主投資,政府將設計多元化投資標的組合,供初任人員選擇,如選擇風險最低的投資標的組合,由政府保證最低收益。
銓敘部表示,針對因公命令退休,以及在職亡故公務人員的遺族撫卹給與,都適用現行規定的給與標準,善盡政府照顧責任,盼能維持現職及初任人員間權益的衡平。
銓敘部指出,退休制度只是人事制度的一環,還包括待遇、福利、陞遷等制度,都可能影響人才職業的選擇;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僅退休金財務來源和給付方式改變,政府應盡照顧責任則承襲現行退撫制度。個人專戶制退撫制度對公務員仍有相當程度吸引力,也不會引發公務人員跳船潮。(編輯:蘇志宗)11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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