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工程款爭議 文化部:依法行政無黨派之分
(中央社記者趙靜瑜台北21日電)前台北市長柯文哲昨天針對北流1.9億工程款爭議表示,如果是民進黨執政的縣市,中央就會給錢。文化部今天回應,文化部一切依法行政,無黨派之分。
文化部發布新聞稿表示,行政院107年核定新增預算至60億元,即已敘明「不得展延」,代辦協議書也明定「以核定預算為限」,文化部希望請勿倒果為因,以自行新增未經核定的預算反向指控中央不給錢。
針對柯文哲指「直到今年7月11日,文化部才正式回函表態不願支付款項」等,文化部今天再次回應,所謂民進黨執政縣市,同樣代辦興建流行音樂中心的高雄市政府,110年就自行編列1.9億元支付不足費用,行政院並沒有因為執政縣市黨派不同而有差別,自始「並無黨派之別」。
文化部指出,行政院97年核定北流興建經費45億元,由文化部委託北市府代辦,北市府不僅工程延宕,又發生未經行政院同意增加經費,卻自行發包施作的情節。
文化部指出,行政院雖於107年勉予同意擴增預算至60億元,但於核定函白紙黑字清清楚楚「本案計畫期程原自94年至97年,經多次函報修正計畫展延至108年,延宕11年之久,應確實督導監控各項進度,不得再次展延」。
文化部指出,文化部於函轉行政院核定函時,也寫明「請貴府極力避免不必要之變更設計、浪費公帑及展延工期等情事」。此外,代辦協議書也清楚明定代辦工程費應「以核定預算為限」。
文化部表示,北市府不僅未能如期完工,甚至在111年開幕以後,再次要求文化部支應因北基地「新增舞台附屬工程」及南基地等,因變更設計導致監造及專案管理期間延長,而增加的監造及專案管理費用共1.9億元。
文化部強調,同樣代辦興建高流的高雄市政府,自行於110年編列計畫不足款1.9億元。對於各項公共工程及政府預算執行,一切依法行政,文化部也嚴謹地請律師提供法律意見,目前確實「無法排除北市府責任」。(編輯:管中維)11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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