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藝履約調解費爭議款 議會通過送監院調查
(中央社記者劉建邦台北28日電)台北藝術中心履約調解費2億餘元爭議案,北市議會今天審議追加預算,通過附帶決議譴責前市府侵害議會審查權及送監察院調查。
台北市議會下午召開臨時大會討論北市府文化局追加預算案,內容為台北表演藝術中心興建工程履約調解監造服務費編列新台幣2.3億餘元,刪減預算至1000元,並提2項附帶決議。
市議會教育委員會先前審議後提出2項附帶決議,第1項為對前任北市府與北藝中心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廠商履約爭議調解,期間未與議會溝通及循預算程序編經費,規避議會監督及侵害審查權,議會應譴責;第2項是前任市府簽訂程序是否涉違失,由議會送監察院調查。台灣民眾黨議員黃瀞瑩保留大會發言權。
議會大會討論時,4名民眾黨議員強調前市長柯文哲是依當時狀況作出負責任且合法決定,否則市府要支付更多費用,並要求刪除第1項附帶決議。
議會教育委員會召集人、民進黨議員王閔生說,尊重民眾黨議員說法,但反對刪除附帶決議,前市府作法就是侵害監督審查權且未尊重議會,因最終仍要支付此費用,議會應表明立場。
黃瀞瑩指出,若大會通過此案就是代表所有議員,經與同黨議員討論,建議增加附帶決議文字內容,包含若監察院調查認定對此案程序無違失,議會應發公告等。
民進黨議員簡舒培說,此案在議會教育委員會討論多次,前市府就是越矩議會權利,若現任市府有缺失,民眾黨議員也不會輕輕放下,所以無法接受建議,且非針對個人,是要維護議會尊嚴。
因在場議員反對民眾黨提案,依議會程序,若要修改附帶決議,須由5名議員同意,經其他藍綠議員協助修改民眾黨提出文字後,通過大會覆議,但表決時未獲過半議員支持,提案遭否決。
議會大會最後宣布,通過教育委員會提案,針對北市文化局編列追加預算支付北藝履約爭議款,准列1000元,並通過原2項附帶決議。議會預計10月前會函文給監察院調查。
北藝中心先前因施工廠商倒閉,導致工期延長,規劃設計及監造廠商在民國110年4月向北市府提出履約爭議調解,同年7月至去年9月召開7次調解會議,去年12月調解成立,市府應支付2億3400萬餘元履約調解費。(編輯:張銘坤)11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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