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控教唆偽證 大法官被提名人尤伯祥:捕風捉影
(中央社記者謝幸恩台北31日電)大法官被提名人尤伯祥昨天晚間被質疑曾透過筆記本教唆證人作偽證,尤伯祥今天於臉書回應表示,判決書明確記載筆記本是證人開庭札記,而非教唆問答集,這是惡意捕風捉影。
總統府昨天公布4名大法官被提名人,包括最高法院審判長蔡彩貞、監察院秘書長朱富美、台大法律系教授陳忠五與律師尤伯祥。
士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蔡啟文昨天晚間於臉書發表文章,表示當年他到庭論告雲林焚化爐案,發現1名證人受詰問時不斷看筆記本,經他當庭異議,證人將筆記本交給審判長閱覽;審判長發現筆記本內有與本案相關的問答紀錄及先前其他證人的證詞,當庭予以扣押。
蔡啟文的文章指出,當時審判長質問證人筆記內容的預擬問答從何而來,證人回稱:「昨晚律師(也就是尤伯祥律師)幫我排練。」
此外,當時審理這起貪污案的雲林地方法院前審判長康樹正,昨天晚間也在臉書揭露部分審判筆錄。民主進步黨籍立法委員蘇治芬隨後於臉書轉載康樹正文章,表示「尤伯祥律師被提名為大法官,令人震驚。雲林焚化爐案,他教唆證人偽證。」
尤伯祥今天凌晨於臉書回應,當時他的當事人是案件被告,證人則是被告妻子,被告妻子是本案辯護上必要待證事實的唯一證據方法,因此只能選擇傳喚被告妻子。
尤伯祥指出,台灣於民國94年已引進交互詰問,律師須盡可能於聲請傳喚證人前先訪談證人,以了解證人能證明的待證事實,進而判斷傳喚的必要性,且律師倫理規範明定律師得在訴訟程序外就與案情或證明力有關事項詢問證人。
尤伯祥表示,聲請傳喚被告妻子前先行訪談,確認所言能證明被告辯解,並有可信度;被告妻子把問題自行記在陪同被告開庭時所作的筆記,這是被告妻子的自由,他無權干涉,也未要求被告妻子須照筆記作證乃至帶到法庭參考。
他說,當時公訴檢察官懷疑這本筆記是問答集,但判決書精確引用並明確記載,法官當庭檢視後在職權訊問時確認並非如此,這本筆記是被告妻子先前陪同被告旁聽開庭時所作的開庭札記,僅最後幾處是被告妻子自行筆記的訪談問題。
尤伯祥還表示,如果當時審判長認為他教唆證人,就應該職權告發他涉有刑責或移送懲戒。但事過境遷近20年,在他手頭幾已無資料可以為己辯護的情況下,才突然拋出這個判決訴諸輿論,「能謂公平乎?是人格謀殺嗎?」
尤伯祥指出,本案的法庭與檢方僅因律師於庭前訪談證人,就將律師當成教唆偽證虞犯,讓他更堅定在司改道路上前進,為刑訴改革、確立辯方取證權及詰問權的動力,遺憾的是,捕風捉影者仍活在20年前,含沙射影指控他教唆偽證。(編輯:蕭博文)112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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