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防金鑽鳳梨等優勢品種非法外流 政院提修法最高關3年

2023/3/16 14:37(3/16 15:05 更新)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圖為台灣金鑽鳳梨。(中央社檔案照片)
圖為台灣金鑽鳳梨。(中央社檔案照片)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6日電)為防止台灣金鑽鳳梨等優勢品種遭非法外流,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植物品種及種苗法修正草案,增訂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禁止輸出入種苗、種苗的收穫物或其直接加工物的情形,違反公告禁止者,得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國2年前暫停輸入台灣鳳梨並宣稱種植台灣育成的台農17號(金鑽鳳梨),引發品種外流疑慮。行政院會今天通過植物品種及種苗法第51條、第53條之1、第55條修正草案,要避免類案再生;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草案增訂中央主管機關得公告禁止輸出入種苗、種苗的收穫物或其直接加工物的情形,違反公告禁止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6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金,違法之物沒收,並設有法人併罰規定。

農委會副主委陳駿季出席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表示,台灣有非常多品種優良的種苗,包含稻米、蘭花、重要蔬果等等,但中國等很多業者以夾帶方式到大陸或其他國家繁殖,再讓產品回銷或銷往外銷出口國,造成台灣貿易競爭力的損失。

陳駿季說這次修法透過加強罰則,拉到刑罰位階,更能有效遏止相關行為,同時農委會也針對學術用的輸出有嚴謹規範,將特定材料正面表列,得經農委會同意後才能輸出,未來也會正式公告。

訂閱《早安世界》電子報 每天3分鐘掌握10件天下事
請輸入正確的電子信箱格式
訂閱
感謝您的訂閱!

行政院代理發言人羅秉成主持政院會後記者會時轉述,行政院長陳建仁會中表示,此次修法新增刑罰強化種苗管制,有助防範台灣培育的品種非法外流或回銷國內,侵害農業經濟安全及國家利益,對強化台灣農業競爭力及促進轉型升級,有其必要。

陳建仁要求,全案送請立法院審議後,請農委會積極與立法院朝野各黨團溝通協調,早日完成修法程序。(編輯:蘇龍麒)1120316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72.30.142.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