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遭家暴竟靠網紅救援 監院糾正彰化縣府、警局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2日電)彰化縣王姓母子長期遭家暴,竟靠網紅求救成功。監委葉大華今天說,員警到場前後停留6分鐘就離開、未登載工作紀錄簿,事後更移除關鍵錄音檔;彰化縣政府未善盡保護職責,遭監院糾正。
根據彰化地檢署2022年公布的起訴書,2021年3月21日粘男涉嫌在住處先後用腳踹王童臉部7次,也對王女揮拳施暴。王女在2021年7月向員警求助未果,最後是將受虐影片透過網紅求助,才引起各界重視、救援成功。
監委葉大華、紀惠容今天舉行記者會。葉大華指出,王女在2021年7月28日遭粘男拿石頭丟砸並威脅,因此去電派出所找胡姓員警報案,胡姓員警未報告勤務指揮中心及主管,就指派柳姓、方姓員警處理,胡姓員警甚至私下聯絡粘男的友人A男到場排解。
葉大華表示,柳姓、方姓員警抵達後,未查明清楚並親見確認當事人安危,前後只停留6分鐘,因臨時受理其他交通案件,託付A男處置後隨即離開現場,未通報家暴案件,也未登載工作紀錄簿,導致案件完全脫管;在監院啟動調查後,胡姓員警更移除關鍵的通話錄音檔。
葉大華說,這已違反受理案件管制程序,警方找加害人友人當和事佬排解喬事、用目測判斷現場無立即危害就認定非家暴案件;當天代理副所長毫無所知、所長事後得知也未能補救處置,凸顯派出所列管、追蹤及督導機制完全失靈,都有嚴重違失。
葉大華說,王童從2020年間就遭粘男多次施虐致傷,彰化縣政府社會處接獲兒保通報案件後,兒保社工只有1次家訪,就認斷王童過往較無實際受暴情事,屬「目睹兒」,未給予必要的處置與保護,社會安全網顯有漏洞。
葉大華指出,王女在2021年7月28日遭家暴後,就帶著王童回娘家住,彰化縣政府卻在2021年12月10日發布新聞稿說「從7月29日之後,王女就到社會處所安置的地點」,明顯與事實不符,亟待彰化縣政府確實檢討改進。
葉大華說,彰化縣警察機關未善盡維護王姓母子人身安全,凸顯警察機關處理家暴案件的專業知能薄弱及偏誤,也未正視王女的投訴,施訓內容與方式未能達到效果,亟待內政部警政署研討。(編輯:林興盟)112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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