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莉莉林志展涉賄停權3年 民進黨:除名與否靜待司法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葉素萍台北7日電)台南市議長邱莉莉及副議長林志展涉及賄選案,民進黨中評會今天決議從重處分,停權3年;中評會主委賴瑞隆表示,將來是否除名,將靜待司法有更清楚的證據或決定出爐,中評會也會立即另行處理。
民進黨1日召開中執會,建請將台南市正副議長都停權移送中評會,靜待司法調查,如果司法判決沒有問題,就恢復權利。民進黨中評會今天開會討論後做出裁決,這也是賴清德就任民進黨主席後,第一個開鍘的黨紀案。
賴瑞隆表示,今天中評會開會處理台南正副議長選舉爭議案件,11位中評委有9位出席2位請假。
他說,檢調在1月3日大動作搜索,並且傳喚邱莉莉、林志展分別以50萬、20萬交保候傳,2月7日再次傳喚偵訊,分別以150萬、120萬交保,嚴重影響到民進黨的聲譽,邱莉莉與林志展也在1月9日自請停權處分,靜候司法調查,1月11日到中央黨部廉政委員會說明,今天再次提出書面聲明,接受停權的處分。
他表示,為了維護民進黨的聲譽與符合人民的期待,中評會援引黨章第29條規定,經過1個小時的討論之後,與會委員經過討論採取共識決,決議對邱莉莉、林志展予以從重處分、停權3年,也是目前停權年限最高的處分,邱莉莉與林志展接受這項處分,但也期待未來司法還兩人清白,能夠回復兩人名譽。
賴瑞隆指出,這項決議主要以維護民進黨名譽與回應人民期待出發,民進黨從重而明快的決議,重拾人民對民進黨的信心。
他說明,會中也有中評會對於邱、林兩人第二次約談後以更高金額交保建議除名,但經過討論後,除名必須依據更清楚的法律事實,目前為止,司法掌握最清楚,因此經過討論後認為停權3年是最重的處分,至於將來是否除名,他表示,如果司法有更清楚的證據或決定出爐,民進黨中評會也會立即做處理。
他也強調,這起案件是社會高度關注案件,司法也會很明快處理,將會依照司法處理結果再做另外的處分。
被問到若買票事實確定是不是立即除名,賴瑞隆表示,靜待司法調查。(編輯:翟思嘉)112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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