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自治條例興訟案更一審敗訴 盧秀燕盼中央尊重
(中央社記者蘇木春台中3日電)萊劑爭議,行政院函告台中市食安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無效,中巿府興訟,北高行更一審認定當事人不適格,判決駁回。台中市長盧秀燕今天表示,希望中央尊重地方法律與自治項目。
針對台中市食安自治條例興訟案更一審敗訴,盧秀燕今天下午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台灣要更民主,要更尊重地方,對於地方自治項目更要尊重。從台中市的食安自治條例、公私場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條例,到最近基隆護海公投被沒收,代表和民主國家發展的方向背道而馳。
盧秀燕說,希望新的閣揆有新的氣象,一定要展現民主自治精神,切實遵守地方自治法律,這才是民主國家,希望中央能夠展現誠意,尊重地方的法律及自治項目。
媒體提問中台灣區域治理平台加入新竹市長高虹安的看法,盧秀燕表示,她在上一屆市長任內就有很大的認知,地方政府一定要團結互助,上一屆曾邀前新竹市長林智堅加入,但他當時婉拒。因為新竹市長改選,她邀請高虹安加入,也獲得首肯,所以平台將從7縣市變成8縣市。
她說,將中台灣區域治理平台擴大最主要的目的,就是讓地方縣市可以團結、合作、互相幫忙,例如去年碰到COVID-19(2019冠狀病毒疾病)疫情,透過平台互相調配、互相支援疫苗,並連結疫情資訊,發揮很大的作用。最快這個月將舉行第一次成立大會,將由台中市負責召開。
含萊克多巴胺(瘦肉精,簡稱萊劑)的美國豬肉於民國110年元旦起開放進口,行政院109年12月31日宣布,相關地方自治條例凡訂有乙型受體素不能檢出的規定,原訂者函告無效、新訂者不予核定。
行政院109年12月31日發函告知台中市政府,台中市食品安全衛生管理自治條例部分條文牴觸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動物用藥殘留標準相關規定,應屬無效。
中巿府不服提起行政訴訟,一審北高行裁定駁回,中巿提抗告。二審認定一審沒去審查中巿是否當事人適格,廢棄原裁定發回北高行更裁,北高行日前更一審認定當事人不適格,判決駁回,可上訴。(編輯:郭諭儒)112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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