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鳳山里長當選人不就職 丈夫將參加補選
2022/12/27 22:08
(中央社記者蔡孟妤高雄27日電)高雄鳳山區海光里長當選人鍾翠民近日以擔任軍醫院護理師,不便兼職為由,提出不就職聲明書,但因不就職非屬補選規定的辭職或去辭等理由,市府表示,將行文中央認定再補選。
鍾翠民與今年參選鳳山區市議員的前海光里長廖國誌是夫妻,2人今年分別角逐市議員與里長,但廖國誌未當選市議員,鍾翠民則順利當選里長。
廖國誌今天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鍾翠民在高雄某軍醫院擔任護理師,是國防部約聘僱人員,屬於勞保身分,今天接到軍醫院通知,即使是約聘僱人員也不得兼職,否則須解職或辦理退休,因妻子尚未到退休年齡,也不想造成軍方困擾,決定放棄就職。
廖國誌說,當初參選里長,因妻子是屬於勞保身分的約聘僱人員,以為沒問題,並不知道不能兼職,現在只希望事件平息,不要再給妻子和軍方造成困擾。至於未來若舉行里長補選,他會再參加補選。
高雄市選委會對中央社記者表示,規定現役軍人不能參選,但鍾翠民非現役軍人,參選資格經審查沒有問題,至於為何無法兼職,要問鍾翠民服務的單位較清楚。高雄市選委會將等市府通知後,再舉行補選事宜。
鍾翠民服務的軍醫院對中央社記者表示,依據「國軍人員不得在外兼職兼差規定」第4條,國軍人員不得在外兼職、兼差,而此規定所稱的國軍人員,則在規定第2條中明定包括「全時之聘雇人員及技工、工友」。
高雄市民政局接受中央社記者訪問表示,依據地方制度法第82條規定,里長辭職、去職或死亡者,應自事實發生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
民政局表示,原本希望鍾翠民就職後離職,但鍾翠民不願就職,僅發布不就職聲明,究竟不就職聲明是否算辭職或去職,將行文請示內政部解釋認定。待內政部認定後,再通知選委會依法辦理補選。(編輯:郭諭儒)111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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