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程車廣告事件 藍營籲林佳龍拿出租賃契約
(中央社記者王承中、高華謙台北10日電)民進黨新北市長候選人林佳龍計程車廣告被控涉及賄選爭議,國民黨新北市議員葉元之今天表示,林佳龍陣營堅稱沒有賄選,但從頭到尾都沒有看到林佳龍陣營口中的廣告租賃合約,如果有合約,就快拿出來。
林佳龍今天上午到新北市三重區力行市場掃街前接受媒體聯訪表示,競選辦公室已經提告,所有證據都會提交給司法機關。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曾銘宗、首席副書記長謝衣鳯、新北市議員葉元之,以及國民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黃心華等人,今天在國民黨立法院黨團召開記者會,呼籲林佳龍陣營,要澄清外界質疑,就該快點拿出口中聲稱的「計程車車身廣告租賃契約」。
葉元之表示,林佳龍陣營堅稱沒有賄選,是透過4名司機找500輛小黃;但問題是,大家從頭到尾都沒有看到林佳龍陣營口中的廣告租賃合約,現在林佳龍陣營卻對他及桃園市議員詹江村提告,這是林佳龍陣營所說的以訟止謗,還是要箝制外界提出質疑的言論自由。
葉元之指出,有合約就快拿出來,如果沒有,是不是就是跟那4名司機隨便講講,錢有發出去就好,貼紙有貼沒貼沒關係。這件事太不合常理,參選人買廣告,錢付出去一定會去看廣告有沒有刊登,怎麼可能錢花了,有沒有登無所謂,錢發出去就好。
黃心華表示,有選舉過的人都知道,政治獻金收支都要有單據,這樣才能申報選舉經費支出。林佳龍必須針對資訊流、金流、人流說清楚,趕快拿出計程車車身廣告租賃契約,以及相關人士接觸管道、流程,還有所有金流,才能化解賄選疑雲。
曾銘宗表示,這此案件到底是廣告、綁樁,還是賄選,請林佳龍講清楚、說明白,也請已經立案的新北地檢署,不要放水,不要等相關犯嫌串供完成,失去辦案先機,應該盡速依法偵辦。呼籲檢調對於任何個案,不能只辦藍不辦綠。(編輯:蘇志宗)111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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