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選會:嘉義市長選務須重辦 不及併入11/26投票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3日電)中選會今天決議嘉義市長選舉改至12月18日投票。中選會副主委陳朝建說,因所有選務程序須重行辦理,政見發表會、選票印製等作業也要連動配套,所以確定不及併入11月26日九合一選舉辦理。
無黨籍嘉義市長參選人黃紹聰昨天過世,中選會依法公告停止該項選舉。中選會今天舉行委員會議,因考量候選人參選準備時間,加上嘉義市選委會建議下,通過嘉義市長投票日訂於12月18日,並在11月8日至12日受理候選人登記、11月29日候選人抽籤決定號次。
陳朝建向中央社記者表示,這次嘉義市長選舉因有參選人辭世,必須依法先停止選舉,隨後再定期辦理選舉,所有選務程序也都必須依法重行辦理,包含市長選舉重行公告、受理候選人登記、辦理候選人資格查證及審定、進行號次抽籤等。
陳朝建說,相關的政見發表會、選舉公報、投票通知單與選票印製等選務作業,也都必須連動配套,並依法定流程處理,所以確定不及併入11月26日的九合一選舉辦理。
陳朝建指出,嘉義市選委會也建議中選會,考量合理選務籌備期間,並避開國家考試與學校活動日等情形,因此嘉義市選委會建議中選會訂於12月18日辦理投票,以順利銜接嘉義市長的屆任期。
陳朝建說,這是經嘉義市選委會建議中選會在12月18日舉行嘉義市長重行選舉投票,以兼顧選務籌備合理期間、民選首長宣誓就職事宜等,因此中選會決議12月18日為嘉義市長重行選舉的投票日。
陳朝建表示,即使立委出缺,依法需補選的話,也是從法定事由發生後之日起3個月內,完成補選投票。近年立委補選案,費時至少1個月13日到2個月26天左右,就算是立委補選,至少也要1個多月以上的籌劃辦理;就嘉義市長選務而言,也與立委補選選務相當。(編輯:林興盟)111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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