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策會:執行長卓政宏依法兼職 領兼職費非薪水
2022/10/27 12:35(10/27 13:23 更新)
(中央社記者蘇思云台北27日電)民眾黨新竹市參選人高虹安質疑,資策會執行長卓政宏在外兼職還領兼職費,資策會回應,卓政宏擔任鐵研中心董事是無給職,行使職權時領的兼職費,包含交通費、車馬費、出席費等並不是薪水,都依交通部核准的兼職費規範辦理。
高虹安被控任職資策會時兼職,她今天在立法院接受媒體聯訪時表示,卓政宏自己在外兼職還領兼職費,事證非常明顯,上面就寫有兼職費,凡走過必留下痕跡,鐵證如山擺在眼前,卓政宏不能迴避,想知道他要如何回應。
資策會今天發布聲明,財團法人法第52條明訂,政府捐助的財團法人董事及監察人都是無給職。無給職職務在開會等行使職權時,得受領各項非勞務對價的合理報酬,並應適用「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
參考大法官釋字第282號、財團法人法立法理由以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釋,這類兼職費包含交通費、車馬費、出席費等。
資策會指出,卓政宏擔任鐵研中心董事是無給職,在行使職權時受領的兼職費,包含交通費、車馬費、出席費等並不是薪水,也都依經主管機關交通部核准的兼職費相關規範辦理。
資策會指出,鐵道技術研究及驗證中心(鐵研中心)設置條例規定中心董事及監察人均為無給職,其董事及監察人兼職費支給基準也規定中心董事及監察人都是無給職。
鐵研中心相關規範還包含本中心董事及監察人係依法令奉派或經服務機關(構)、學校許可兼任者,其兼職費之支給事項,依行政院的「軍公教人員兼職費支給表」辦理;非屬軍公教人員兼任者,亦同。董事及監察人之兼職費,依月支數額新台幣8500元支給。本基準經董事會決議,並報請交通部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編輯:潘羿菁)11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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