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放寬標準讓林信吾進外役監 藍綠互指責
(中央社記者范正祥、王揚宇台北25日電)國民黨立法院黨團今天質疑,民進黨立委過去修法放寬外役監標準,放累犯進外役監;民進黨團則指,殺警凶嫌林信吾之所以能被外役監遴選,是國民黨在民國103年立法院多數的情況下,推動修法放寬外役監遴選標準。
台南市2名員警22日查緝贓車時遭襲殉職,外役監的林信吾返家探視逾期未歸犯下殺警案,引發外界討論加速警械使用條例修法可能,同時也檢討外役監標準。
國民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總召曾銘宗主持、書記長李德維、副書記長林思銘出席。
國民黨團指前年3月3日第10屆立委剛當選就職不到1個月,民進黨立委就急於提出外役監條例修正案,並在短短81天完成三讀修法,讓累犯得以申請外役監服刑。
李德維指出,當年民進黨立委提出修訂外役監條例,僅修訂第4條「累犯。但已執行完畢之前案均為受6月以下有期徒刑之宣告者,不在此限。」他說,簡言之,民進黨團立委們為了累犯大開方便之門。
回顧當時外役監條例的修法歷程,李德維說,國民黨團不支持民進黨立委所提修法內容,之後於朝野協商過程中,國民黨團仍表達反對意見,沒有共識,最後於立法院會時,民進黨團強勢表決外役監條例的黨團邱志偉版本,並完成三讀通過。
針對國民黨團質疑,民進黨團今天召開記者會回應,與會的民進黨立委羅致政說,這樣的說法根本是移花接木、模糊焦點。
羅致政指出,林信吾之所以能被外役監遴選,是因為在民國103年、國民黨執政時期且國民黨在立法院是多數下,放寬外役監遴選標準,但國民黨卻避而不談,還模糊焦點。
羅致政解釋,在103年之前,外役監遴選規定的其中一款,是刑期未滿5年或刑期在5年以上而累進處遇進至第2級以上者,但國民黨推動修法,放寬到刑期7年以下,或刑期逾7年未滿15年而累進處遇進至第3級以上。
羅致政表示,至於109年修正通過的外役監條例,對於累犯以但書方式放寬遴選資格,當時是因為因應釋字第775號解釋所做的修法,而且在立法院會審查時是無異議修正通過,國民黨團不要扭曲當時的立法過程。
至於是否修正外役監條例,羅致政表示,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已說有必要調整與修正,會在下會期認真討論,而從外役監能夠返家的執行層面來看,有很多地方可以加以改進,從制度面、執行面來檢討才是真正解決問題,國民黨不要移花接木,把林信吾可以去外役監,模糊成是民進黨放寬外役監條例。
司法院大法官108年2月22日做出釋字第775號解釋,認定犯罪不分輕重,累犯一律加重其刑違憲,過苛侵害人身自由,違反憲法罪刑相當及比例原則。(編輯:翟思嘉)11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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