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產署告婦聯會占美齡樓 請求返還不當得利1.29億元
2022/6/12 18:27(6/12 18:32 更新)
(中央社記者張璦台北12日電)婦聯會美齡樓2021年收歸國有,但使用者難區分、尚未搬遷,且積欠使用補償金;財政部國產署表示,台北分署已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請求婦聯會、婦聯社福基金會返還不當得利約新台幣1.29億元。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2021年5月指出,婦聯會過去捐贈婦聯社福基金會10.5億元,用來向國民黨購買土地興建的美齡樓,屬不當取得財產的現存利益,婦聯社福基金會應將美齡樓房地所有權移轉國有。
事後婦聯會向法院聲請停止執行,最高行政法院同年7月撤銷停止執行裁定,裁定美齡樓歸為國有;後續傳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發文給建物前所有權人婦聯社福基金會,告知因占用國產,將收取每月約100萬元使用補償金,但基金會認為應向婦聯會收取。
國產署官員今天表示,其台北分署確實已在今年1月向台北地方法院提出訴訟,請求婦聯會及婦聯社福基金會返還不當得利,法院以10年為期推定存續期間,訴訟標的價額1億2940萬3213元。
國產署官員說明,2021年配合黨產會決議,美齡樓收歸國有,但是使用者不肯搬遷,因此告知追收使用補償金;婦聯會、婦聯社福基金會對於哪一方應繳交,在認定上有分歧,追繳無效之下,只好走法律程序,是最後不得已的手段。
國產署官員表示,計算不當得利損害金,2021年8月底至10月中旬占用美齡樓房地,應支付國產署167萬9653元,往後應每月支付106萬4363元使用補償金,再以10年為期推定,共1億2940萬3213元,至於開庭時間尚待法院通知。(編輯:林克倫)111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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