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協商台鐵公司化草案 拚27日三讀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20日電)立法院朝野黨團今天協商台鐵公司化條例草案,雖有部分條文保留,但朝野達成共識,明定台鐵公司董事會下設置安全管理委員會;至於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土地及房屋稅率等,朝野達成共識採納行政院版本。
民進黨團總召柯建銘受訪表示,台鐵公司化條例草案今天保留部分條文,將於27日院會表決處理。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4月21日經表決初審通過攸關台鐵公司化的「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草案」,並送出委員會,但包含台鐵工會在意的短期債務清償、台鐵公司化後的資產取得方式、資產開發以及職工福利金等關鍵條文,均未獲得共識,須交由黨團協商。
立法院長游錫堃今天下午召集朝野黨團協商鐵路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營台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設置條例。
在協商過程,台灣民眾黨立法院黨團提出修正動議,要求台鐵公司成立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審查行車安全,2/3代表為外部學者與勞工代表,以及重大事故受害者家屬,並將審查結果上網公告。
朝野經過討論後達成共識,採納部分意見,並修改初審通過版本文字,明定台鐵公司應設董事會,置11至15名董事,另置監察人3到5人,董事中應有1/3是鐵道、運輸、產業管理、法律或財經等專家學者,且董事至少應有1/5席次由台鐵工會推派的代表擔任。
協商共識條文也明定,董事會下設置安全管理委員會,組成由董事會訂定。
此外,包含台鐵公司職工福利金條例規定、台鐵公司土地及房屋和投資經營附屬事業稅率、條例施行日期,朝野也達成共識,採納行政院版本。
不過,仍有部分關鍵條文,如設立清償短期債務基金、現職台鐵員工轉調台鐵公司規範等,朝野討論多時仍未達成共識;游錫堃在協商過程裁示,沒共識條文都予以保留。
柯建銘受訪表示,台鐵公司化條例草案今天保留部分,將於27日院會表決處理。(編輯:林克倫)111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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