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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院將成立人權與轉型正義處 10項業管內容出爐

2022/5/17 13:08(5/17 13:32 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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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7日電)行政院人權與轉型正義處預計月底前成立,掌理事項共有人權與轉型正義兩大方向,包括:統合規劃、業務協調督導國際人權公約、國家人權報告、人權教育,以及威權象徵處置、不義遺址保存、轉型正義教育等10項。

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將於今年5月底完成階段性任務,向行政院長提出任務總結報告後解散。立法院會今天也三讀修正通過促進轉型正義條例部分條文,讓政院有法源依據新設推動轉型正義會報。

行政院長蘇貞昌日前也已核定新設人權與轉型正義處為「推動轉型正義會報」的幕僚單位,要透過行政院層級,垂直整合轉型正義相關任務與議題。

根據行政院處務規程第17之2條,人權及轉型正義處掌理事項共有人權與轉型正義兩大方向共10項:

人權部分包含
一、人權保障及轉型正義政策、計畫、法案之規劃、研議、審查、研究發展;
二、國際人權規範研究及國際人權組織合作交流之推動;
三、人權指標、人權預算、人權影響評估機制之統合規劃及推動;
四、人權保障措施之推動、協調及業務督導;
五、國際人權公約、國家人權報告、人權教育之統合規劃及業務督導。

轉型正義部分則有
六、政治檔案開放、加害者識別與處置之協調及業務督導;
七、威權象徵處置、不義遺址保存、轉型正義教育之協調及業務督導;
八、平復司法不法與行政不法、被害者權利回復、政治暴力受難者與家屬創傷療癒之協調及業務督導;
九、促進轉型正義基金之協調及業務督導;
十、其他有關人權及轉型正義事項。(編輯:郭無患)11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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