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聯合稽查預售屋 40建案涉違規要求從重處罰
(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4日電)內政部今天說,昨天結合19縣市政府擴大預售屋聯合稽查行動,共稽查57個建案,初步發現有40個建案涉有違規情事;內政部要求縣市政府應儘速從重處罰,且不排除再次發動擴大稽查。
內政部透過新聞稿表示,昨天結合全國19個縣市政府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平交易委員會、地區國稅機關同步辦理擴大預售屋聯合稽查行動。
內政部指出,主要違規事項,包括有3個建案未依規定向縣市政府報請預售屋備查就進行銷售,將處罰建商新台幣3至15萬元;12個建案使用的紅單(購屋預約單)違反不得約定不利於消費者等規定情形,例如約定只要買方逾期未補足定金或逾期未簽約就沒收定金等,將處罰建商按違規戶數每戶15至100萬元。
內政部說,同時發現有買受人違規轉售紅單情事,將按戶處罰買受人15至100萬元;7個建案所使用的買賣契約內容,不符合定型化買賣契約規定,例如交屋保留款低於房地總價5%,或未列明停車位高度等,將按違規戶數每戶處罰建商6至30萬元。
內政部表示,另有13個建案代銷業者在廣告中未註明業者名稱、定金單據,或簽訂買賣契約書時未指派不動產經紀人簽章、現場銷售人員無經紀人員資格,或銷售中心總銷金額達6億元卻未置專任經紀人,將處罰代銷業者6至30萬元。有23個建案銷售中心或樣品屋未取得合法建築使用文件,將依建築法等規定,要求業者限期改善或裁罰,逾期未改善者將命其停止使用。
內政部說,這次稽查發現,4個建案業者在刊登廣告上,有疑似不實或誤導消費者認知情形,或銷售時未揭露預售屋主、附屬建物面積及公設分攤比例。後續將由縣市政府在7日內要求業者說明,如經釐清有廣告虛偽不實、引人錯誤、足以影響交易秩序的欺罔或顯失公平情形,將移送公平交易委員會處理,最高可處罰2500萬元。
內政部表示,總計前4次擴大預售屋聯合稽查及2次個案聯合稽查,已裁處違規建案103件,裁罰金額達2468萬餘元;未來除由縣市政府持續辦理例行性稽查作業外,將視不動產交易市場狀況不定期聯合稽查,呼籲業者切莫執迷不悟、惡意違規,並要求縣市政府應從重處罰、不得寬貸。(編輯:趙蔚蘭)1110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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