斷交沒尼國文件台商怎享優惠 財政部:研擬替代措施
(中央社記者王揚宇台北20日電)尼加拉瓜與台灣斷交,業者擔心優惠關稅、自由貿易協定(FTA)是否失效,民進黨立委羅致政呼籲,政府部門在農曆年前應提出相關對策確保台商權益。針對尼國不再提供官方文件,財政部表示,正研擬替代文件等措施。關於尼國片面終止雙方FTA,外交部指出,法理上仍有效。
外交部國際合作及經濟事務司長蔡允中說,有無優惠關稅,這牽涉FTA是否存在,而尼加拉瓜沒有按照程序走,執行上有違約行為,因此「我們中止,就是暫停實施」,但在法理上FTA還是有效。
台尼FTA起源於2004年8月20日簽署台尼自由貿易協定諮商架構文件,經密集談判後於2006年6月16日簽署協議文件,2008年元月1日正式生效。然而,尼加拉瓜政府去年12月10日宣布與台灣斷絕外交關係下,尼加拉瓜國會決議終止台尼FTA。
羅致政今天與台灣進口水產品協進會在立法院召開「台尼斷交FTA失效?台商受害哭求無門」記者會,呼籲政府部門應從速、從簡來研擬相關對策,別讓受害台商哭求無門。
羅致政說,進出口業者配合政府政策,為了維繫兩國邦誼做了許多努力,然而尼國單方面的違約,政府部門應優先維護台商權益,而且目前台灣並無針對FTA協議宣布終止,在還沒有進一步宣告之前,FTA相關優惠關稅應照常。
此外,羅致政表示,原產地證明的替代措施中,不論是當地出口商給的產地證明,或者依照業者過去的進口實績,關務署應從寬認定,不須再依關稅法18條規定提供擔保。
羅致政也提到,FTA有相關規定,協定需由締約方通知對方180天後才會失效,這個起算日是哪一天。
受邀出席記者會的經濟部國際貿易局副局長李冠志指出,為確保業者最大權益,目前FTA、關稅優惠稅率都持續執行中,至於180天的緩衝期要如何計算,跨部會討論中。
關於原產地證明部分,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陳依財指出,正在研擬替代措施,例如當官方不再核發官方文件下,是否可用其他證明或替代文件等。(編輯:楊凱翔)11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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