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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促體育署長可政務任用 蘇貞昌:支持修法

2021/11/12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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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12日電)立委關注新任體育署長人選及是否可政務任命,相關問題涉及修法。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天表示,過去體育署組織法運用起來相當困難,如果立法院能修法,會比較能夠務實延攬人才,他支持體育署長可政務任用。

台灣代表團出征東京奧林匹克運動會時,選手搭經濟艙引發爭議,時任體育署長張少熙請辭,目前由教育部次長林騰蛟代理體育署長,任期至12月1日。

立法院今天繼續進行施政總質詢,民進黨立委張廖萬堅指出,包含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等署長等,都採政治任命;但教育部體育署長要求得有教授、副教授資格,詢問蘇貞昌是否認為體育署長採政治任命。

蘇貞昌表示,當初政府組改時,外界對體育署期待很高,所以將署長條件列得很嚴格,但反而不利延攬人才;體育署不是很硬的行政機構,須具有各方面運作,他支持體育署長可政務任用。

無黨籍立委黃國書質詢時也問,體育署長目前由教育部次長林騰蛟代理,期限至12月1日,詢問署長人選是否在12月之前定案。

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各界都很重視體育運動,體育署長是重要關鍵,他希望以尋覓到好人才為原則,如果有需要延長代理時間,會再向行政院報告。

黃國書表示,現行體育署組織法限制署長任用資格,一定得是常任文官或是大學校長,他日前已提出體育署組織法修法草案,將署長改為政治任命,並詢問蘇貞昌是否支持。

蘇貞昌說,體育署組織法過去運用起來相當困難,如果立法院能修法,會比較能夠務實延攬人才。(編輯:趙蔚蘭)11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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