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站使用相關技術提供更好的閱讀體驗,同時尊重使用者隱私,點這裡瞭解中央社隱私聲明當您關閉此視窗,代表您同意上述規範。
Your browser does not appear to support Traditional Chinese. Would you like to go to CNA’s English website, “Focus Taiwan”?
こちらのページは繁体字版です。日本語版「フォーカス台湾」に移動しますか。
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Icon中央社一手新聞APP
下載

中選會:具公投投票權者都可申請不在籍投票

2021/10/1 11:34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請同意我們的隱私權規範,才能啟用聽新聞的功能。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台北1日電)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未來有公投投票權者可在60天前申請移轉投票。中選會今天表示,公投不在籍的投票權人估計約1980萬人,都可依法申請跨縣市投票。

行政院會昨天通過全國性公民投票不在籍投票法草案後,將轉送立法院審議。根據草案規劃,具有公民投票權資格的民眾可依法申請跨縣市投票,另外,部分偏遠地區的民眾則可申請同一縣市內的他鄉、鎮、市、區的移轉投票;申請期間為公投前60天。

中選會主委李進勇昨天指出,草案規劃時有評估過移轉投票數量,根據主計總處資料,全台灣在異地工作、就學的人口約190萬到200萬之間,但因過去無先例,無法評估實際上會有多少人申請;因此也設定公投前60天申請的條件,希望視實際投票量做選務上的調整。

中選會今天發布新聞稿表示,公投不在籍的投票權人總數估計約1980萬人,具有公民投票權資格的民眾都可以依法申請跨縣市投票、部分偏遠地區的民眾也可申請同一縣市內的他鄉、鎮、市、區的移轉投票。

中選會說,目前在跨縣市異地工作、求學人數粗估約有190至200萬人,這類民眾最可能申請不在籍投票,並非有資格申請移轉投票僅約200萬人。(編輯:謝佳珍)1101001

中央社「一手新聞」 app
iOS App下載Android App下載

本網站之文字、圖片及影音,非經授權,不得轉載、公開播送或公開傳輸及利用。

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