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苗採購調閱小組作業要點 朝野多項條文無共識
(中央社記者郭建伸台北27日電)立法院衛環委員會今天審查疫苗採購調閱小組作業要點,但朝野立委對召開時間、召委權限、調閱範圍等關鍵條文立場不同,會中尚未達成共識,待下午繼續討論;由於審查時間延宕,衛生福利部長陳時中也沒辦法依原訂時間業務報告。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天原訂上午9至10時討論「COVID-19(新冠肺炎)疫苗採購調閱專案小組運作要點草案」,10時後邀請陳時中進行衛福部業務報告。
接近上午10時,疫苗採購調閱小組要點仍未開始審查,擔任會議召集委員的民進黨立委莊競程裁示,延長疫苗調閱小組要點的討論時間,並表決延長開會時間。
此舉引發國民黨立委一度不滿,質疑10時後本來就是陳時中業務報告的時間,雙方僵持導致會議數度中斷。不過上午11時後,朝野立委開始逐條討論疫苗採購調閱小組要點。
民進黨立委吳玉琴、國民黨立委蔣萬安、台灣民眾黨立委賴香伶都分別提案,3份提案多數條文相同,但其中關鍵條文包含會議召開時間、召委權限、調閱範圍都有不同。
吳玉琴的版本明定,小組召集人由衛環委員會召集委員2人按召委輪值表輪流擔任,處理小組會務並擔任主席,小組會議需有1/3委員出席,決議須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但在場出席不足3人不得議決。
吳玉琴版也明定,小組運作期間從民國110年9月27日至110年12月31日,經小組決議得延長,資料調閱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
吳玉琴版本也明定,小組調閱文件對象為衛福部及其所屬等相關機關,但經小組決議得增加調閱對象與範圍;小組會議召開時,得邀請被調閱文件的機關首長率同有關人員列席說明。
賴香伶和蔣萬安的版本則要求,調閱小組運作期間,每月開會次數不應少於2次,且被調閱機關、對象若拒絕提供機密文件,應釋明秘密種類、性質、範圍及解密時間。蔣萬安版本則要求,小組召集人得代表小組對外發言。
至於小組調閱範圍,賴香伶版本明定為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經濟部、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家衛生研究院、衛福部及其所屬相關機關;蔣萬安版本則明定,調閱對象為衛福部及其所屬、外交部、經濟部、國發會等與疫苗採購有關部門。
由於多數關鍵條文保留未處理,莊競程在11時49分時宣布休息,下午1時30分繼續開會討論。(編輯:蘇龍麒)110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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