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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甲車弊案廠商獲判免賠 陸軍:研擬上訴對策

2021/8/26 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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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記者游凱翔台北26日電)媒體報導,陸軍在民國101年發生裝甲車變速箱採購弊案,昨天二審判決廠商免賠。陸軍後勤部今天回應,尊重法院判決,將密切掌握法院判決書內容,並就法律面、契約面研擬上訴對策。

中時新聞網報導,陸軍101年發生裝甲車變速箱採購弊案,陸軍後勤指揮部提告求償,一審判決得標正興機電公司須賠償約新台幣2204萬元,案經上訴二審,台灣高等法院認定陸勤部知道涉及圍標及行賄犯罪,但超過半年才解約已逾時效,昨天逆轉改判正興機電免賠,可上訴。

陸軍後勤指揮部上午發布新聞稿表示,此案是民國101年變速箱總成的採購案,新北地方檢察署於103年2月10日以貪污治罪條例起訴廠商等人,陸勤部分別於3月12日、4月29日向正興機電通知解約後並提起民事求償,報載內容與事實有誤。

陸軍後勤指揮部指出,新北地院去年2月14日一審判決陸勤部勝訴,廠商不服提起上訴,台灣高等法院昨天二審判決陸勤部敗訴,陸勤部予以尊重,將密切掌握法院判決書內容,並就法律面、契約面研擬上訴對策,捍衛權益。(編輯:蘇志宗)11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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