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電費可延繳 房貸車貸卡費最多緩繳6個月
(中央社記者賴于榛、陳俊華台北3日電)行政院綜合業務處今天指出,今年5月水費及5、6月電費繳費期限延長,以及受疫情影響,民眾若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及信用卡款項還款困難,都可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
行政院綜合業務處今天在行政院會臨時動議報告「安心防疫便民措施」,整理出84項與民眾直接相關的措施,涵蓋「展期不罰」、「寬緩及減租」、「緩辦及延期」、「緩繳及減收」等面向。
報告內容包括5月水費及5、6月電費繳費期限延長,免計遲延繳付費;在台居留效期即將到期的外來人口,自動延長30日效期;原經許可延長離台及停留效期即將到期的外來人口,也已暫緩辦理延期停留事宜,等疫情警戒降級後再行補辦。
另外,換發國民身分證、戶口名簿等戶政業務,除可線上申辦外,如須親辦者可線上預約,也可在第三級疫情警戒解除後再行申辦,逾期不裁罰。
而政府債權的政策性住宅貸款戶如繳款困難,可向銀行申請本息緩繳1年、本金緩繳2年或貸款期限延長為30年;國有非公用不動產租金繳款期限為110年5月底、6月底及7月5日,應繳而尚未繳交的租金,延長繳款期限到7月底,延長期間免計收違約金及遲延利息,受惠人數約8萬9000人。
此外,目前也暫停或暫緩辦理6月份役男徵兵檢查、後備軍人教育召集訓練及常備兵役軍事訓練;暫停辦理醫院及相關機構評鑑與考評。
至於109年度綜合所得稅及營利事業所得稅報繳期限延至110年6月30日;因疫情影響向各地方勞工行政主管機關通報減班休息者、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受影響的產業或事業,以及與產業相關的職業工會被保險人,110年4月份至9月份勞工保險保險費、就業保險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得延後半年繳納,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
民眾及機構法人透過網路銀行跨行轉帳手續費全部減免,實體ATM轉帳手續費減收2元;受疫情影響還款困難的民眾,包括房貸、車貸、消費性貸款及信用卡款項等,可向銀行申請緩繳或展延3至6個月,期間免收違約金及循環、遲延利息,展延期間個人信用紀錄不受影響。(編輯:謝佳珍)11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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