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籲大專修正離校程序 杜絕不當扣留畢業證書
(中央社記者林育瑄台北12日電)東華大學學生因拒繳罰款,一度遭校方拒絕給予畢業證書。教育部3月函文各大專院校,指示與畢業條件無關事項不得列入離校程序。民進黨立委范雲今天說,教育部應督促各校在畢業季前修正離校程序,不要再有學生被扣留畢業證書。
東華大學3名學生因認為機車入校違規罰錢等制度不合理,拒繳罰款,校方去年以未完成離校程序為由,一度拒絕給予畢業證書。台灣學生聯合會民國109年9月曾陪同3名學生向教育部陳情,並提起訴願。教育部並在今年3月函文全台各大專院校,指示與畢業條件無關事項不得列入離校程序。
民進黨立委范雲與台學聯今天在立法院共同召開記者會,呼籲各大學儘速修正離校程序,不得再以與畢業條件無關的事項扣留畢業證書。
范雲說,她肯定教育部函文各大專院校檢視、調整離校程序,但呼籲教育部在今年畢業季前督促各校修正離校程序,不要再有學生因學校的不當規定被扣留畢業證書。
台學聯學權委員會主委許冠澤說,全台有超過80所大專院校制定交通罰款,而且名目不一,包括交通違規處理費、清潔費等,希望教育部出面表態,是否可接受大學罰款,如果可以,有沒有統一的標準,以避免漫天喊價。
台學聯學權委員會委員梁奕鈞建議將離校程序分三類,分別為「涉及畢業條件」、「應以教育立場,漸進輔導改正或以替代措施優先處理」、「純屬學校與學生債權關係」,而後2者應與學位授予脫鉤,且和畢業條件無關事項不得列入離校程序,以符合大學法與學位授予法的精神。
東華大學畢業證書事件當事人鄭學鴻說,他在過去近一年的時間內因無畢業證書、找工作很困難,畢業證書是用以證明學生在學校學習並經過考試成績合格,但學校因校內規範扣留畢業證書,違反畢業證書的授予原意,這很不合理。(編輯:林興盟)11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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